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指明了方向。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以及2016年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共同印发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十三五”时期,国家提出要全面推动能源节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倡导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等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全国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担负着推动、指导整个行业节能减排的重要责任,增强节约意识,带头做好节能工作意义重大。部系统公共机构必须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拓宽节能范围,深挖节能潜力,探索节能新模式,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作出的重要批示,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实现“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制度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形成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的表率示范作用,全面推进我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总体目标
(一)节能量目标。到2020年,以2015年能源资源消耗为基数,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0%,人均用水量下降15%。根据气候特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采用差异化方式分解各地区公共机构节能量化目标。
(二)管理目标。到202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体系、制度标准体系、统计监测体系、宣传培训体系,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考核机制
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强的节约能源资源监督考核体系。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督,特别是部属高校要定期组织督促检查。推进公共机构能耗监测体系建设,建立目标责任制,逐级分解落实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引导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实施能源资源消费定额管理。逐步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状况和目标完成情况信息公开。
(二)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组织宣传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的成效和先进典型,普及生态文明和节约能源资源知识,让生态文明的理念深入人心。认真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活动,进一步提升部系统干部职工的能源忧患意识和节能环保意识,扩展公共机构节能理论的广度和深度,倡导实用适度、简朴节俭的工作理念,养成低碳、绿色的办公生活习惯。加强教育培训,结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远程教育平台开展网络教学活动,不断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素质,不断提升节能工作水平。
(三)引入市场机制
逐步健全完善技术支撑和市场化服务机制,推进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应用。积极协调资金组织实施节能改造,改进公共机构用能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激发公共机构节能服务的市场需求,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机制,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公共机构利用社会资本参与节能改造、能源管理。适应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在能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四)实施节能工程
推动部系统公共机构供热计量工程改造,同时稳步推进热源、管网和建筑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加快淘汰小型分散燃煤锅炉,将城市热力管网覆盖区域的公共机构纳入市政供暖体系。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政府强制和优先采购制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实施可再生能源应用工程,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开展“互联网+”分布式能源站建设;推广热泵技术,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实施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示范项目。
(五)推进示范建设
继续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节水型单位创建,发挥公共机构节能“领跑者”示范作用,在部系统公共机构中选择节能工作基础较好、能耗较大、具备一定代表性的单位,开展示范单位建设,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财政激励政策扶持,推广应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树立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先进典型。到2020年,实现示范单位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明显低于所在地区公共机构平均能耗水平。建设示范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开展示范单位动态管理、节能效果评价复核和创建交流活动。
(六)开展绿色行动
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产品。推广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减少使用签字笔、纸杯、餐具、塑料袋等一次性办公用品,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再生鼓粉盒等资源再生产品。严格执行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的规定。建立资源回收利用长效机制,推进废旧电子产品、办公用品等循环综合利用,加强废旧商品、生活垃圾等分类收集。开展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实现能耗水平比2015年降低8%。
大力倡导“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推动公共机构建设公共自行车网点。继续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消费和应用,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规划建设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比例不低于10%,在京公共机构比例不低于30%。在大中城市鼓励采用自助分时租赁等商业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充电桩建设、提供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
(七)提升统计水平
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公共机构的行政、业务、后勤服务及其他功能区域分区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管系统建设,提高办公区内的动力、采暖、空调、照明、给排水等各种设施设备用能管理智能化水平。开展统计数据会审和统计工作专项抽查,持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化,提高统计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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